2008年8月6日 星期三

Yahoo拍賣騙案!

見到blog友Anna post咗一篇"Yahoo拍賣騙案!請大家幫忙!萬分感激!" 如果有係yahoo拍賣購物既朋友要留意啦~~


詳情可睇返Anna既blog:


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annameyer/article?mid=1697


yahoo實在太不負責任啦~~~


同埋佢地真係好煩, post嘢上去賣個d規條就多多, 唔知係咪得閒得濟, 無啦啦就因為d d無謂嘢就delete人地d拍賣, B仔媽俾佢delete過兩次添呀~~ 仲要係全部拍賣都delete晒, 跟住就彈個email黎警告你! 好彩賣既嘢唔多咋~~ 我有個朋友又係俾佢delete晒, 佢就慘囉, 因為佢賣得多嘢! 


呢d無謂嘢就做, 買家受騙有晒証據又唔去跟進, 不知所謂!!!


6 則留言:

  1. 你朋友真係唔好彩

    回覆刪除
  2. 原來擺嘢賣有規條o架! 我以為就咁擺上blog度便可。如果係咁yahoo就真係太不負責任了,如果有規條,yahoo應該跟進有問題嘅拍賣lor,真係!
    [版主回覆08/07/2008 14:30:00]其實blog唔可以賣嘢架~~~~ 佢發現分分鐘會封晒個account架~~

    回覆刪除
  3. 哇..真係唔知原來YAHOOBLOG唔可以SELL野

    回覆刪除
  4. 有很多類似個案受害人已報警求助,唯現時犯案人士仍可繼續行騙,於 YAHOO 投訴拍賣亦未影響其運作,變相令騙徒清楚明白受害人不論投訴或報案也好,均不能令他們落網,更可繼續用不同商品行騙。而帳號於拍賣完結後他可能也不打算用了,你給他再多的負評他也無所謂, yahoo 拍賣場的評級如同虛設,無法保障買家。更利害的是有苦主於 YAHOO 對賣家的 負評評分全部刪除,更改為正面評分!追問卻沒有回覆!此種行為不禁令人毛骨悚然。 ( 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annameyer/article?mid=1697 及 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uare-badguy/article?mid=172 ) 要到 YAHOO 檢舉,雅虎最多停了那個帳號,但可惜早在雅虎停了那個帳號之前,他已經開新的帳號繼續在網拍上橫行,他們亦只會表示跟進,但卻苦無行動。說到要報警,若果是有用他們現在就不可能仍在網路上行騙了,亦有增無減。我們相信警方可能也準備辦理,但速度卻遠遠不如犯案者。由早前限量版波鞋、 I-PHONE ,現已改頭換面,改賣電腦,收入持續上升。受騙人士已付上金錢代價,而從來亦不會得到任何賠償,但於騙案中責任為何只歸咎於受害者?難道會有人永遠不會被騙?騙案發生了責任全歸咎於市民愚昧,卻變相加獎騙徒之惡行,那樣的執法制度,是否已本未倒置。街上會有人打劫,市民只可足不出戶,重門深鎖?執法是否有阻嚇性令人存疑。
     
    因我與騙徒私下進行交易,拍賣網站當然毋須負責。但拍賣網站卻有責任監督,買賣行騙個案不停上升,明顯為拍賣網站欠缺監管所至。雖稱受騙買賣雙方均有責任,當然騙案能成功主要是買方貪平所至,但現時市度低迷,各公司也割價速消,那麼市民是否應堅持買貴貨來自保?受騙後報案,無論提供之資料有多充分,警方最後亦只會備案,但其他人仍然會繼續受同一人所騙。受害者雖然曾報警求助,但騙徒仍逍遙法外,更繼續在網上行騙。那麼我們還有什麼保障?法律不能保護市民,更不能提醒其他人不受傷害,那麼在現今社會下,是否做個騙子反而更有保障?更容易賺錢?那麼我們的道德何在?我們的下一代將如何於這樣的社會下活下去?

    回覆刪除
  5. 網上拍賣 macbook 行騙事件 ( 版主請見諒在這裡發貼,唯不希望再有其他人受害! )
     
    版主請見諒在這裡發貼,唯不希望再有其他人受害!請各有類此經驗的苦主,若已報案請於以下連結留下報案編號、騙徒姓名及戶口號碼,用大家的力量令警方及雅虎重視此行為之嚴重性,亦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。
    http://www.uwants.com/viewthread.php?tid=7365432&extra=page%3D1
     
    ( 此信已發給以下人士 )
    致:特首曾蔭權、保安局局長李少光、警務處處長鄧竟成、 防止科技罪案小組高級督察、警察公共關係科、刑事部、台灣刑事警察局、消費者委員會、廉政公署及申訴專員公署專員
     
    本人於 yahoo 拍賣場接洽一賣家並購買一部 MACBOOK ,賣家表示身在台灣,要求先付一半訂金後會寄出貨品及相關證明,收貨後再付餘數。賣家用假帳號造成良好評價的錯誤印象,本人於 12 月 9 日匯了 $3,000 給賣家之 HSBC 戶口 587-002-7504(Leung Yin Ha) ,匯款後經電郵聯絡賣家詢問情況,賣家表示會於 2 天內寄出,但 2 天內仍沒有回應,於是透過電郵及留言再聯絡賣家,但賣家拒絕回覆甚至取不到聯絡,結果當然收不到貨物。而賣家卻可任意地除去我的投標及一切詢問,令本人不能加入評語及評分,而賣家卻繼續進行拍賣,欺騙其他買家。
     
     

    回覆刪除
  6.  
    本人只希望求一個公道,亦希望能將為害社會之人士繩之以法,不要再敗壞現今社會風氣。敬希各位能提供協助及回覆,亦將此等惡行公諸於世。
     
    小市民 Cain 及一眾苦主 敬上
     
    C.C.
    東方日報、壹傳媒、蘋果日報、壹週刊、壹本便利、忽然1周、香港電台、拍賣以誠計劃朱有朋先生、 Yahoo 、 Google 新聞中心、台灣《蘋果日報》、台灣《壹週刊》、台灣星空傳媒集團及其他苦主

    回覆刪除